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日期有期限吗

时间:2024-04-28 作者:襄阳律师

上诉期限的规定:上诉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,原告或被告一方对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或判决不服的,可以依法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时间期限。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时间规定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,对裁定不服的时间规定为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。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二条
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。
期间以时、日、月、年计算。期间开始的时和日,不计算在期间内。
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,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。
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,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,不算过期。
第一百六十四条
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,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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