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股东实缴之后,原来的股东就不用承担连带责任了吗

时间:2024-05-08 作者:襄阳律师

新股东实缴后,原股东不一定免除连带责任。若原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转让时新股东知情,原股东和新股东需对公司和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信誉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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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处理方式有:确保原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再转让,或新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后追偿。选择方式时,应考虑原股东出资情况、新股东知情程度及双方协商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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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股东实缴后,原股东责任分情况处理:1. 若原股东已全面履行出资义务,则无需承担连带责任;2. 若未全面履行且转让时新股东知情,新股东需先承担连带责任,再向原股东追偿;3. 当事人另有约定按约定执行。具体操作应咨询专业律师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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